公示期间,若对公示对象或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市教委职改办或市职改办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客观、公正、具体,对诬告陷害他人者,一经查实,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。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。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。若咨询评审未通过原因,请通过区县教委联系市教委职改办。
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:
市教委职改办,联系人:秦尧,电话:63633286、60393040(传真),联系地址: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(市教委职改办),邮编:400020;
市职改办,联系人:郭乐,联系电话:86868705、86868884(传真),联系地址: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(市职改办),邮政编码:40114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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