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重庆自考考生的自然信息发生过变更(姓名、身份证号),该怎么办?
答: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,需按情况补充提供以下材料:
(1)户口本上有曾用名:提供含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(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)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。
(2)户口本上无曾用名: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《公民姓名变更证明》原件。
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,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: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《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》原件。
关键词:
版权所有:重庆江北财经培训学校
联系地址: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国际社区商务大厦A栋6楼
联系电话:18108358180
办学许可证号:教民150010570001491号